主动承担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2024-06-14
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标准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生态环境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应尽的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机制体制,强化日常监管管理,主动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工厂废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执行三级标准要求,均达标排放。工厂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天然气锅炉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限值要求;工厂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工厂固体废弃物分为一般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固体废弃物: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纸箱在车间生产过程中的废弃边角料通过废纸打包机的吸风设备集中收集,经打包压块后,由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处置;工厂危废物主要是废油墨桶、污泥、食堂废油脂。污水处理间的污泥由压滤机压成泥饼后,与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油墨桶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黑龙江红森林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食堂废油脂集中收集后,交由哈尔滨大宇油脂加工有限公司处置。固体废弃物处置符合GB18599、GB18597及相关标准要求。
我公司现已通过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获得证书,开展厂界范围内的碳核查工作,科学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履职尽责承担社会责任,为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贡献自身力量。